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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都市报7月27日讯(陈刚) 今年暑期,贵州省贵阳、都匀、遵义等地相继发生学生意外死亡事件,最短意外死亡周期平均3天就出现一次。
据国家有关部门2000年7月公布数据显示:当年我国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就有40多名学生死于溺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触电等。其中溺亡成为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
一个个鲜活生命的过早夭折再次敲响了警钟。悲剧的背后,凸现出校外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保护与公共救护体系的严重缺陷。
眼看着儿子消失在水中
近半月来,38岁的张易花只要坐下来,就会神情呆滞地看着儿子的相片。
今年7月13日,张易花眼睁睁看着孩子消失在花溪河中。“只差一米,我就抓住他的手了!”泪水中,张易花神情有些恍惚。
7月13日,一个闷热的傍晚,居住在贵阳市花溪河附近的她像往常一样带着8岁的儿子洋洋(化名)准备下河游泳。
母子2人来到花溪公园她们经常游泳的一小桥边。换好泳装后,略懂水性的张易花拿出救生衣准备给儿子穿上,儿子说“我一定要学会游泳”,坚决不穿救生衣。于是,张易花将儿子带到浅水区。
在扶着儿子游了几转后,洋洋渐渐能游1米多了。张易花说,之后儿子想到稍微深一点的地方游。
张易花叫儿子站着别动,自己转向3米开外的岸边去给儿子拿救生衣。不料,悲剧就在这一瞬间发生了。
当张易花拿着救生衣转身时,发现儿子正逐渐向深水区滑去。慌乱间,她飞身向儿子扑去,或许因为过度紧张,或许是只顾着去救儿子,她竟然甩掉了手中已经拿着的救生衣,并且忘了呼喊求援。
她清晰地听到儿子哭喊着的最后一句话:“妈妈!快救我……”
她拼命向儿子游去……然而,在猛吃几口水后,她开始觉得力不从心。慢慢的,她也开始往下坠。“儿子就在我身边,但就是拉不到。”
当张易花头部没入水中后,她依然试图去拉住儿子……之后,她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身体越来越沉……
李弛宇是张易花的邻居,那天适逢他们全家也在那里游泳。在听见人们的呼唤后,他一头扎向20多米远的出事地点。由于距离太远,等他游到时已看不到溺水者的人影。精通水性的李弛宇接着连续4次扎入水中,才从水底把一个人拖了上来。到了岸边时,他才发现是邻居张易花。
他一边招呼人援救张易花,一边号召水性好的男子再次回到河中寻找张易花的儿子,经过20多分钟的努力,他们还是没有找到洋洋。
等民警赶到时,河面已经平静。
溺水成为“第一杀手”
此前,“这里已经淹死了好几个小娃娃了。”李弛宇回忆说,“前几年每年至少有5-6个娃娃在这里遇难,今年,已是第3个了。”
据记者调查,在贵州省都匀市,类似事件也经常发生。7月中旬短短的一周内,相继有3名青少年被剑江河水无情地吞噬。
在山清水秀的铜仁市锦江河畔,7月12日中午,7名14岁左右的青少年结伴来到铜仁师范学院外的河边游泳,2名水性不佳的中学生不幸落入水中永远没有起来。
同样在名城遵义,7月4日中午,一名13岁少年在城外一河中游泳时,不幸身亡。另外,该地区桐梓、余庆等地同样发生了多起学生暑期溺水死亡事件。
据新华社7月23日报道,自6月1日至7月22日,杭州市中小学共有13名学生溺水而死亡;7月15日下午5时30分,10岁的小学生凌博强和13岁的于占军在太原市“北大”游泳馆游泳时淹死在水池中。武汉7月份以来,据该市有关部门初步统计,近期就有10多名中小学生溺水死亡。
此外,河南、黑龙江等省均有媒体报道暑期青少年溺水死亡的悲剧。
在百度搜索中,键入“暑期死亡”4字,新闻报道竟多达18760篇,而键入“青少年溺水死亡”等字样,竟有8680篇。
尽管贵州省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但频频见诸报端的学生溺水死亡事件还是引起了教育界人士深深的担忧。溺水死亡已成为夏天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
校外死亡学校并无责任
不容忽视的是,当悲剧发生后,围绕责任的纠纷也接踵而来。
2006年7月13日下午,沿河自治县甘溪乡的仁达富17岁的儿子到学校附近的乌江河边游泳,这一去,就没能回来。
尽管儿子的学校已经放假10多天,但仁达富仍然认为“儿子是在学校出事的”。
接到儿子死亡的噩耗后,悲痛之余,他认为学校要负全部责任。理由是,他“将儿子交给了学校”。
“类似事件在很多学校都时有发生。”贵州大学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社会学专家庄勇接受采访时说,“尤其是在高校,在上学期间,每年都有一些因学生安全意外引发的纠纷困扰着学校。学校有时甚至要赔上几十甚至上百万元。”
省教育厅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贵州省每年寒暑假前,都要召开特别会议强调安全。尤其是暑期,教育厅甚至还专门下文强调要防止学生溺水事件,可悲剧还是在发生。
对于由此引发的责任纠纷,贵阳市辅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贵州大学法学院讲师胡卫认为,学生与学校事实上是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关系随着假期的开始而自动解除,学校在法律上不负任何责任。
暑期安全敲响警钟
大量的事例表明:暑期学生的安全,已向我们敲响警钟。
庄勇认为,这些不幸大多是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而造成的。他说,暑期特别容易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预防儿童溺水,学校可以开设游泳安全教育课,提高学生对下河游泳潜在危险的认识。此外,
孩子外出游泳最好在老师或家长的带领下,选择安全的游泳场所,并配备游泳圈等安全器材。
采访中,有的专家还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在公共游泳场所及居民经常聚集游泳的江河地段,设置安全地带并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派驻安全人员,必要时施以救援。
庄勇认为,父母也应该是给孩子灌输“安全知识”的老师。作为家长千万不要只顾上班忽略了孩子。如果孩子喜欢游泳,应该尽量抽时间陪同。学校也不应把假期学生的人身安全责任“一股脑”地推给家长和社会。恰恰相反,教师与家长应当形成一种合力,共同培养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共同构筑起一道“安全防护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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