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凭处方销售抗菌类药物难透视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全国的零售药店销售
抗菌类药物,必须凭医生处方。规定实施了一个多月,贵阳地区的情况究竟如何呢?近日,记者就此作专题调查时发现,禁售令这道“紧箍咒”只念到了正规药店的头上,而小药店随便买和医院、诊所的医生开方不吝啬等现状,使滥开和随意销售抗菌药的现象未得到根本遏制。
◆400余种抗菌药为何凭“方”购买
平时,遇上拉肚子,到街上的药店买盒氟哌酸吃了就坚决了;感冒了,吃几粒阿莫西林,症状很快消失。于是,长期以来,许多人习惯于依靠这些随意就能买到的抗菌类药物,自己就治疗了头疼腹泻等小病。
但从7月1日起,要在药店买这些药就没那么容易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包括诺氟沙星、阿莫西林等在内的5类400余种抗菌药物,在药店实行限制销售,患者在购买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否则药店不得销售。限售的抗菌药物大部分是口服和注射用抗菌素,如青霉素类、头孢类、磺胺类、喹诺酮类等。 据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处长金辛介绍,国家出台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要改变现在已经相当严重的滥用抗菌素现状,促进患者合理用药。事实上,在我国,滥用抗菌药物,已经成为影响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因素。以环丙沙星为例,这种上世纪90年代刚刚上市的药品,在投入使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我国患者的耐药性已经高达60%,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则只有1%。抗菌药物的滥用正让我们付出巨大的代价,药品不良反应、药源性疾病大量增加,越来越多的细菌对抗药品的“能量”不断增大,例如幽门螺旋杆菌,对喹诺酮类药品的耐药性,已经升至82%。 为了遏制滥用抗菌素的行为,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局的规定,对所有零售药店下了“限售令”:要求贵阳市三百多家药店必须在醒目位置挂上“从7月1日起,抗菌素持医师处方购买”等标志提醒消费者,并设立了专门的咨询台,向来往群众发放资料,宣传过分依赖抗菌素的种种恶果。
◆小药店和个体诊所成监管“盲区”
调查中记者发现,在一些规模较大的药店,被列入处方药品的药物销售控制得比较严,而在小药店和个体诊所,轻易就可以直接买到必须出示医师处方才能购买的抗菌药。
在位于都市路上的芝林药房,记者提出购买诺氟沙星胶囊。一个店员指着柜台上的告示说:“你有医生的处方吗?如果没有,按规定不能出售。”她建议记者可以到医院开张处方,证明患者肠道感染,需服用抗菌类药品氟哌酸。
随后,记者到距此药店不远的一家个体诊所,说明来意后,一男子从药柜上取出一板氟哌酸。“不开处方吗?”记者问。他头也不抬:“我这里是诊所,不需要开处方。”记者说刚才在药店没处方买不到这种药,他笑笑:“他们当然不敢卖,以后尽管到我这里来买好了。” 在市四医旁边的一家药房,记者提出购买氟哌酸,遭到售药人员的拒绝。药店工作人员委婉地告诉记者,可以先到隔壁的四医院找医生诊断后,开具处方,然后再到药店来购买抗菌素。据工作人员介绍,半天时间,被他们“劝”走的购药者已经有好几个了。 在省府路附近的一家小药店,记者在没有出具医生处方的情况下,很顺利地买到一盒氟哌酸胶囊。同样,在环城东路另一家小药店,记者也买到一盒阿莫西林胶囊。
尽管大多数药店都按照规定,在柜台上方挂上了“限售”的绿色宣传牌,但是面对诱人的销售利润,那些规模较小、门庭冷落的药店,都不愿对购药者说“不”。
针对记者暗访中发现的这些违规销售行为,金辛介绍说,药监部门今后将会加强对中小型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管,但是,完全实现药品流通领域内的抗菌素凭处方销售,还有较长的路要走。除中小型药店外,还有一个巨大的空档,就是个体门诊,目前贵阳地区拥有上千家个体诊所,个体诊所在对患者进行简单救治的同时,基本上等同于零售药店。在个体诊所取药程序也比医院简单,“限售令”实施之后,患者从医院开方再到药店买药太麻烦,直接从医院里买药价格又高,从方便实惠的需要看,患者将更倾向于从个体诊所买药,因此,个体诊所将是造成抗菌素滥用的另一个巨大“黑洞”,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谁来把抗菌药滥用源头的关
患者和家属买抗菌素要多拿个处方,是不是就能够制止抗菌素滥用?记者在贵医附院门诊部看到,为了方便患者看些简单的小病,医院设了简易门诊。在简易门诊,医生按照病人的要求开药方。记者要求给开几种抗菌素,医生不问提笔就开。在其他几家医院,记者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这样一来,患者要买抗菌素和以前相比,只不过多了一道环节,结果却是一样,都是想买哪种药就能买到哪种药。 据了解,目前我省的抗菌素销售总额中,八成多源自医院,只有约二成由药店售出。即使所有药店都能坚决执行“限售令”,但如果医生在开处方时不把好关,抗菌素滥用现象仍将难以得到遏制。
◆患者需要方便购药和公平药价
对于出台的“限售令”,消费者的反应又怎样?在贵医附院附近的一家药店里,市民陈温坪抱怨:“买个药这么难,为什么患者只能到医院开方,药店就不能有医生为需要抗生素的消费者提供方便呢?只要医生能够对每一张处方把好关,坚决不开患者不需要的药,那么医生无论在医院或在药店开处方,效果都应该一样,都能起到合理用药的作用。同时,还方便到药店买药的消费者。 据了解,按照卫生部门的规定,药店禁止设立坐堂医,药店内的执业药师只能审查处方,而无权开具处方,食药监部门只能对药店行为进行规范,却没有权涉足诊疗范围,因此,对患者提出的上述要求,药店只能说声“抱歉”。
市民桂慧玲认为,在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保证消费者在合理的价格水平下购药。以现有的头孢三代优普同为例,这种药在药房的零售价格是19元,但到了医院至少要40元,价格如此悬殊对消费者显然不公平。
已退休的刘女士告诉记者说:“我老伴患有哮喘病,因为得病年头多了,我们知道用哪类药好,每次都是自己买药治疗。在药房买药除了便宜之外,还可以省去在医院挂号、检查和化验的费用。但从现在起,我们再买药就必须有医院的处方。也就是说,我们今后只能在医院买药,必须多花至少30%的药钱,还要承担其他的检验费用,这显然限制了我们的消费自由。” 购买抗菌药物变得不方便了,对于患者来说,需要购买这些药时,又不愿意到医院去排队开方,该怎么办?金辛告诉记者,我国目前已有4000多种非处方药,基本能满足百姓一般小伤小病的需要,市民可以选择更符合科学原则的替代药品,不一定非得使用抗菌药物。如果疾病到了需要用抗菌药的程度,那就一定要到医院治疗。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与药店相比,医疗机构的任务更重,因此,呼吁卫生部门能够尽早出台医疗机构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并建立相关制度,对处方的科学性进行有效审查。
◆医药分家任重道远
省卫生厅一负责人分析认为,近年来“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调整药品价格”等大部分国家政策已得到贯彻实施,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却迟迟难以推行。抗生素“限售”政策的出台有可能缓解滥用抗生素药的现象,但根本问题还在于体制改革,如果医药不分家,以药养医、滥用抗生素的现象就无法杜绝。国外实施凭处方买药的目的是医药分家,在国内传统的医疗体制运行了多年的背景下使用处方药,在一定程度上为医药彻底分开造成了深层的阻力。而目前我省范围内还没有医药分家的经营模式。”据了解,目前我省80%的药品,都是通过医院药房销售给患者,药房收入通常占到医院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如果将药房从医院分离出去,对医院来讲无异于一次大地震。这位负责人认为,在政府不能够大幅增加补贴、医务人员的技术诊金又无法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实行医药分家的话,医院就有可能陷入瘫痪状态。但是如果继续医药不分、以药养医,医院与药品营销之间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就难以杜绝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药等现象。我国凭处方购买抗菌药就是在这种状况下提出来的,实施起来难度可想而知。市一医一位副院长认为,药品在研发、上市前的风险都由制药企业承担。医药尚未分开以前,药品在医院销售、进入患者医疗方案,它的风险自然就转嫁到了医生头上。因此医生开药这一行为,除了医生依靠自己的知识判断病情外,还意味着医院、医生承担着药品相应的风险责任。可是医药分离后,由社会零售药店依照医生处方买药,药品风险责任由谁来承担,目前国家并没有明晰的政策。 “滥用抗生素的管理,在我国先从零售药店开始进行,其实医院滥用抗生素的现象远比药店更甚。”省人民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主任医师谈了他的看法,长期以来,医院存在着部分外科医生为规避手术风险,不考虑患者是否需要消炎药,也不管消炎药对刚做完手术的患者是否有副作用,大量给患者用抗生素药物消炎。另外,一些医生热衷于给患者开抗菌药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受利益驱动,而只有实行医药分家,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所在。(王均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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