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5月,县卫生科更名为县卫生局,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1973年4月撤消生产指挥部,恢复县卫生局。1984年3月,县卫生局建党组。1996年6月撤消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并入市卫生局。1995年4月,市卫生局投资20万元,在东山脚下修建一栋5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1997年迁入新址办公)。
2000年,全局业务用房面积378平方米,内设办公室、业务科、项目办公室、财务室、初保室、红十字会办公室、药检所等科室。2002年4月,药检所并入地区药监局。现市卫生局有国家工作人员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员7名,财会后勤人员2名,工人1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拟定我市卫生工作规章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拟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三、研究拟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拟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预防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地区卫生局和铜仁市政府报告传染病的监测情况。
五、负责对全市传染病防治及食品、环境、放射、学校、化妆品、劳动和职业卫生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和伤残劳动力鉴定。
六、指导全市医疗机构的改革,负责对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的实施与监督。
七、拟定全市医学科技与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参与医疗卫生技术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负责医疗卫生系统信息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及管理。
八、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市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
九、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卫生机构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负责全市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教育。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的继承与创新,促进中西医的共同发展。
十一、开展除害防病、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
十二、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纪晓华同志:主持卫生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综治、财务、人事、综治禁毒工作。(办公室电话:5212261)
副局长朱洪武同志:协助纪晓华同志工作,主持市卫生局监督所全面工作,分管疾控中心、社区卫生、红十字会和项目工作。(办公室电话:5222777)
副局长唐仁江同志:协助纪晓华同志工作,分管医院、妇保、政研、党风廉政、献血、人口与计划生育、除监督、疾控工作以外的农村卫生工作。(手机1309856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