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水利局

 

党组书记、局长:彭显贵

一、铜仁市水利局简介
  铜仁县水利电力局成立于1964年,几经更迭,2001年更名为铜仁市水利局,内设局办公室、水资源与政策法规科(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利建设科、水土保持科(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水利工程管理站、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所,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漾头库区管理所挂靠市水利局。铜仁市水利局是铜仁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全局现有干部职工49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8人,初级职称6人。
  铜仁市水利局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工作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全局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一致、励精图治、奋力拼搏,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开创了铜仁市水利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止2002年底,全市共兴建各类水利工程275处,其中蓄水工程163处,引水工程60处,提水工程52处,有效灌溉面积7260公顷,保证灌溉面积5810公顷;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04.3平方公里,解决农村人饮困难近10万人。在水利建设上,形成了以农田水利、防洪工程、灌区改造、人饮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流失治理为主的建设体系,同时,加大了水利工程管理和水利执法力度,为铜仁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铜仁市水利局职责
  ⑴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拟定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拟定全市江河流域水资源开发综合利用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工作。
  ⑵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乡、镇、办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中小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贵州省铜仁市水资源公报。
  ⑶根据国家、省和地区有关节约用水政策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⑷按照国家、省和地区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⑸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办间的水事纠纷。
  ⑹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⑺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审查并组织验收和后评价;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的实施和监督。
  ⑻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城市河道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城市河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
  ⑼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⑽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农电体制改革。
  ⑾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拟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预防监督,执法管理和综合防治。
  ⑿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⒁承办市委、市政府、地区水利局和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铜仁市水利局办事流程
  来人来函及公文由局办公室根据各科、室、站、所、大队的职责,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交局长审签,再由各相关科室承办。

四、铜仁市水利局领导分工
  局长、党组书记彭显贵同志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并分管党建人事、计划财务、水利执法、防汛抗旱、防洪工程等工作;
  副局长姚志双同志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水利建设、水利工程管理、农村水电、“5181”水利组等工作;
  副局长汪彦同志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会、共青团、妇女、老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水土保持、漾头库区管理等工作。
  局长室电话:5227099
  副局长室电话:5233044

资料来源:铜仁市政府信息中心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铜仁市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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