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局长、党组书记:龙俊

铜仁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是主管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图书、电影、文物事业,组织全市性文化活动。
  4、负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含出版物市场),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及破坏、损毁文物的不法行为,拟定“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协调、指导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
  6、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卫星接收站的建设、管理和业务技术培训。
  7、承办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制作专题栏目等。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 长 龙 俊(负责全面工作 分管文化稽查大队) 电话:13885618158
  副局长 范诗基(分管群众艺术馆、图书馆、电影公司、电影院) 电话:13985850458
  何 勇(分管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文管所) 电话:13985338432
  纪检员 黄凤菊(分管工、青、妇及综治工作) 电话:13985859861


  内设机构:文化稽查大队、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物管理所、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电影公司、电影院及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 办事指南:
  日常事务联系电话:5222574、5223891
  办事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和《贵州省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和文件。
  办事职责:依法对娱乐场所、音像市场、互联网场所、书刊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各类艺术培训、印刷业实施管理,依法对电影市场、文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文化市场中的其他项目实施管理。
  办事条件: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属政策限制项目的三日内办好各种审批手续,特殊情况不超过十日。
  办事纪律:办事公开、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必须两人以上持证依法行政。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资料来源:铜仁市政府信息中心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铜仁市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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