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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煤炭工业)投资程序

乡镇企业:
   投资者提交项目申请和可研报告-由县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进行项目论证-行文批复-立项建设-工程验收

煤炭工业:
   投资者提交可行性研究批准文件;地质勘探报告或生产地质报告批准文件;矿井井田范围的合法证明材料(技改扩能矿井附"四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煤矿环境影响评价、取水、用地证明;资金来源落实情况的证明和《贵州开办煤矿申请审批登记表》-所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县煤炭局初审-州煤炭局复审-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审批[以上时间在30天内完成]-投资者凭批准文件办理《采矿许可证》-进行立项建设-工程验收,申办《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进行生产经营。

资料来源:瓮安县政府办公室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瓮安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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