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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监督、指导全县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4、组织、指导全县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和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5、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
6、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鉴定和保管。
7、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研历史资料,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料提供服务。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责
1、综合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宣传、教育、文秘、干部人事、职称评定、档案、机要、保密、督办接待、财务、公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后勤行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卫、统计年报。研究拟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拟定工作规章、制度等工作。
2、业务股
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期满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调查了解重要珍贵档案、资料散存情况并征集进馆;结馆藏档案、资料按规范要求进行鉴定、整理、编目和确定对外开放。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化、科学化保管和统计,严格做好库房管理"八防",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及时、准确提供利用档案,收集、汇总、反馈利用效果。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信息的综合开发,加工及整理;依法向社会公布馆藏史料,提供档案资料信息;编印各种专题档案史料,负责馆藏档案的陈列展览;负责档案资料的保护复制,缩微及抢救工作,维护和保养设备,承担技术培训及档案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及档案管理软件的运用、开发、修订、升级工作,录入各种数据,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及目录。负责馆藏重要档案资料的扫描、加工及光盘制作等工作。
资料来源:瓮安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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