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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其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承担战备支前运输的有关工作。
3、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调控和平衡全县交通运力;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行业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交通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
4、负责县、乡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参与组织实施省、州、县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及其客货运输站场建设。
5、负责县境内公路交通规费的征收稽查和审计监督工作,归口管理县、乡道路公路、水路收费工作。
6、负责全县汽车(摩托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7、负责全县水上港航监督、船舶检验、船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8、负责起草交通专项法规和规章;开展全县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9、贯彻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监督实施交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10、协调交通待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涉外工作;管理涉及全县公路、水路交通与国际组织间合作的有关事宜。
11、负责局属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队伍建设。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股(财务、政策法规、政工)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查、会务、接待、信访、提案、档案、史志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综合全县交通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管理交通涉外工作及办理外事行政业务;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等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交通行业预决算;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外汇、信贷以及与税收、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规费的征收、解拨、使用和监督;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与管理;负责交通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指导交通行业的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拟定交通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审查和报批;参与有关法规草案的研究修订工作;负责本县交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归口管理运政、路政、港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法规政策咨询、行业法律事务及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组织、统战、保密、维护稳定等工作以及社团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培训、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交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业务股(基本建设管理、运输协调、安全监督、交通战备支前工作)
负责交通行业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重点建设工程的后评价工作;负责交通环保、外资引进、设备进口、交通扶贫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贯彻执行交通建设养护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县交通基础建设市场管理,建设和养护技术及质量管理;负责县、乡公路、主枢纽客货运输站场、港监站所、渡口码头建设的立项、预算、工程可行性报告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管理;组织审查大中小型项目的初步设计;负责测设、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认证、发证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决算审定;贯彻执行公路和水路运输政策,拟定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及运输辅助业发展规划;培育和规范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整体发展规模;指导协调交通道路运输,做好结构调整和经营资质等级评审工作;承办政府部门之间运输事宜协商事项,指导和协调地方客运与道路客运等运输方式的衔接;负责交通战备支前运输的组织工作。
资料来源:瓮安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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