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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及农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研究制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及农机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及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流转权工作。
(三)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需求规划;研究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和措施;预测并发布农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制定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检查工作。
(四)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农村能源、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机械化工作,指导农业资源和农村能源的综合利用及农机化系统的网络建设。
(五)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全县农业技术初级职务资格评审和农业中级职务以上的推荐申报工作及农民初级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组织和管理全县农业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负责检查其经济效益。负责农业、农机主管产业的引资、引智工作。
(七)主管局直企业的经济和社会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农业厅和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机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督办、会务、文秘、政务信息、保密、信仿、档案、目标管理、议案提案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物业管理等工作;制定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承担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和工作计划的起草。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全县农业初级职务资格评审和农业中级职务以上的推荐申报工作和农民初级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管理局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干部档案;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农业管理股
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生产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组织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及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业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及验收;管理引进项目;负责全县种植业技术推广实施管理;负责全县种植业生产工作总结;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农村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农产品体系建设规划,帮助有关部门提出农用生产资料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收集农业科技信息,研究农业发展动态。
(三)农机管理股
研究提出全县农机化发展的中长期计划;负责农机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及验收;管理项目,负责全县农机科学技术推广实施管理;负责全县农机事业生产工作总结;收集科技信息,研究农机发展动态;负责对全县农机市场进行监测和预测;负责全县农机化信息统计、汇总、分析,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负责农业机械用油需求预测;参与农用油料的供应协调工作和市场监督,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负责全县农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
资料来源:瓮安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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