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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乡镇企业管理局
(煤炭工业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编制全县乡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指导乡镇企业系统的企业管理、生产经经营。
  (三)、依法开展乡镇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作好计划指标统计、财务审计、考核发证、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组织、指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参加对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搞好人才交流、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组织乡镇企业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五)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乡镇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指导乡镇企业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项目责任制的建立和招商引资工作,按照权限做好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和报批、审批工作。
  (六)组织有关乡镇企业申报国家、省、州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依法收取管理费。
  (七)指导乡镇企业的用工制度改革,协调劳资关系;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吸纳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
  (八)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为乡镇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九)推动乡镇企业改革,组织、指导乡镇企业的资产评估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指导乡镇工业小区建设。
  (十)指导乡镇企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工作,推动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强化矿产品"五统一"管理,抓好全县矿产品税费征收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增加财政收入。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州乡镇企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煤炭工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对全县煤炭行业实施管理和监督;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维护煤炭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全县煤炭企业产、运、销和煤炭行业的对外协作。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市场对煤炭的需求,研究拟定全县煤炭工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统筹规划全县煤炭工业布局和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加强对煤炭资源开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煤炭企业搞好煤炭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
  (三)组织、指导煤炭行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县各类煤矿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制工作,使全县煤炭工业向集约型、技术型和规模效益型的方向发展。
  (四)依法整顿和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关停非法开办的各类煤矿及经营公司,依法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强化煤焦市场管理,培育和发展煤炭产品市场。
  (五)组织实施省、州、县下达的年度煤炭生产计划,掌握全县煤炭行业经济运行动态,加强和改善为煤炭生产企业的协调服务,保障合法煤炭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六)负责和组织协调全县煤炭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开展科技进步工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强化质量管理;搞好教育培训,加强煤炭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七)依法监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依法收取、管理、使用好煤炭规费,加强煤矿安全装备和设施的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八)对县属国有独资洗马煤矿的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和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
  (九)指导煤炭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协调劳资关系,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指导煤矿工会工作,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州煤炭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责
  ( 一)综合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负责人事政工、文件起草、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制度建设、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公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对外联系工作;
负责全局财务、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品税费征收总站征收的税费、票证管理,编制报表,划拔税收;开展全县乡镇企业、煤炭工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业务股。
  负责技术开发、产品质量、劳动保护,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企业的年度计划;负责对乡镇企业申报项目的审批把关;负责组织、承办与本股业务有关的文件资料;负责乡镇企业的统计工作。
  (三)煤炭管理股。
  负责编制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审管理;负责煤炭企业人才培训,指导企业搞好经营管理、技术工作;负责煤炭企业的档案管理;负责草拟煤炭工业有关的文件。
  (四)安全监察股 (与矿山救护队合署办公)。
  贯彻落实煤炭行业及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标准;负责全县煤矿的安全监察;负责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督促进行整改;监督煤矿制定事故和应急计划,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其落实情况;负责调查处理煤矿伤亡事故。

资料来源:瓮安县政府办公室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瓮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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