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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把深化改革,研究政策,指导工作,搞好资产运作,增强自身实力,为企业提供多方面服务,推动互助合作,切实维护联社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全县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研究制定全县中长期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拟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组织制定电力(含水电)、轻纺、机械、冶金、化工、建材、有色金属、黄金、医药、食品、包装工业的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实施行业管理。
5、参与拟定工业、贸易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6、研究和规划竞争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全县总量平衡;制定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监督;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以及相关的兼并、承包、租赁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实施监督。
7、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的供求并组织调控;指导并组织企业开拓市场。
8、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业规划;贯彻执行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研究拟定企业改革的政策和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初选和推荐上市公司;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组织协调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9、研究拟定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提出需由县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名单;受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审核外派监事会主席提出的财务监察报告。
10、组织和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组织和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管理全县散装水泥工作。
11、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监督,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12、开展经济合作交流;编制重点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承担重要工业品的进出口管理及自营进出口的申报业务;组织、协调出省物资的运输。
13、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经贸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内设机构职责
1、综合股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政审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培训和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经济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局机关政治学习、普法教育、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工资、职称及局党组的有关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和来信来访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机要、督办、协调、提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经济信息开发、应用与管理,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向上级提供决策依据。
2、经济运行股(企业减负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和资金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经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负责经贸信息的分析和发布。
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经济运行意见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组织全县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
负责组织综合性经济法规的起草和协调、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行业管理办公室拟定有关行业法规;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提出需由县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名单,审核外派监事会主席提出的财务监察报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3、技术进步股 (企业改制办公室、散装水泥办公室、成品油专项管理办公室、工程师办公室、县担保中心)
贯彻执行企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产品、技术发展等重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活动的方针、政策;组织推动全县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产学研联合等项目的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县重大装备项目的研制。
对各类经济成份的企业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改革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的有关工作;引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上市公司的审核、推荐工作;研究提出发展大中型企业集团和政策和措施;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规模类型划分的实施和认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管理工作。
负责工业企业工程师职称的初评和推荐工作;负责全县成品油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县成品油供需情况制定全县加油站建设及规划方案,并汇同有关部门对加油站进行检查,对合格加油站上报州经贸局核发《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对整改不合格的零售企业吊销《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
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三改一加强"工作;负责联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促进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组织中小企业对外合作。
4、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办公室( 非公有制经济投诉中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
对各类中小企业实行指导和宏观管理,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拟定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非公有制经济投诉中心工作。
统一领导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部署和协调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重大事项。
5、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协调处理企业重大安全事故;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6、贸易合作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商品流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经济合作、餐饮服务、物资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管理行政区域内的商业、外贸、物资流通等行业。
资料来源:瓮安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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