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山原始森林
 
江界河
 
江界河大桥

瓮安县科学技术局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推进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协调管理全县各领域的科技工作;组织拟定科技发展、科技进步战略的具体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瓮安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星火计划、年度计划、软科学计划。
  (四)研究拟定推动全县科技进步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贵州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贵州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等,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市场、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外事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六)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瓮安实际,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经纪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进步目标体系,负责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总结工作。
  (八)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积极发展科技信息咨询机构,为广大中小型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技术、市场营销、信息、人才、财政、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系统服务。
  (九)负责对瓮安县政府网站(http://www.wengan.gov.cn/)管理、更新和网上招商引资的发布以及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提供决策信息。
  (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十一)根据国家、省、州《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管理和使用科技三项费。
  (十二)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股
  1、认真组织实施、检查、落实上级和本局的工作部署、各项决定,协调各股室的工作,搞好机关的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政务、督办、会务、文秘、保密、档案、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搞好本局人事、劳动工资、纪检、科技统计、科技外事等工作;
  4、负责财务工作;管理和使用好科技三项费,做好财产、物资的造册登记、保管和发放以及收发工作;
  5、负责完成全局的工作总结、计划,以及向县委、政府、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的综合性材料的拟稿等工作;
  6、起草本局重要文稿,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完成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科技计划管理股
  1、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承担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实施、跟踪等管理工作;
  2、负责对科技项目(年度计划、星火计划、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编制、审查,并承担科技项目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申报、立项、实施、督查和验收工作;
  3、负责对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民营科技企业的审定、申报以及专利和技术市场的统计工作;
  4、负责科技成果初审、申报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5、负责指导农村科技产业示范和涉及人口、资源、环境、科技扶贫、科技兴县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科技工作;
  6、综合协调科技项目开发、示范和推广以及区域经济开发的调研、论证和规划。
  (三)科技法规与信息股
  1、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法、科技进步奖励条例、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等科技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县科技发展的要求,制定地方性科技法规,建立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立法保科技、科技兴经济工作,促进科技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研究拟定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
  3、组织科技干部的培训,负责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和协助相关部门搞好科学技术的宣传、普及。
  5、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搞好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的收集、检索、查新等工作;
  6、负责软科学(决策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管理;
  7、负责对科技计划项目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政策审查、督查、督办。

资料来源:瓮安县政府办公室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瓮安县人民政府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9号
联系电话:0851-6909709 6909713 广告:0851-6909713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