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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县政府决定,审核组织起草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2、根据县长、副县长指示或办理文件需要,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有关事宜。
3、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
4、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问题。
5、承担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和政府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政策。
7、负责政府机关法制建设和外事接待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法规、规章;指导、监督全县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行政执法工作。
9、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业务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
1、秘书信息股: 承办政府文稿的传递、送审、印发、归档及电话通知转接下传等日常工作;起草和修改县政府、政府办文件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等材料;负责信息的收集、编报和反馈工作;负责阶段情况分析和综合,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负责政府各种会议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的公务服务;负责本办人事、政工、文书档案和清理装订工作。
2、综合督办股: 负责综合信息分析,深入调查研究,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参与贯彻实施;负责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批办的督查事项的办理反馈工作;负责政府各个时期的督查建议,协助领导督查;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问题;负责上下督查业务工作的联系。负责全县改革开放的调查研究、咨询建议、方案论证和跟踪反馈,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有关改革开放实施的衔接工作。
3、外事侨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批示和决定,承担外事侨务工作,负责涉外工作的管理,协调处理本县的外事工作、涉外活动、涉外事务以及侨务业务工作的上下联系。负责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副局级以上的公务人员;承办县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负责安排好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好接待经费和接待物资。
4、法制办公室: 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审查修改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文件、法规草案、行政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行政赔偿等事项。
5、行政管理股: 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县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分配和县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管理。
6、信访办公室: 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负责信访立案案件的跟踪督办;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县的信访业务。
7、人民防空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划、规章;指导、监督全县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县武装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基他事项。
资料来源:瓮安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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