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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程序

 1、在镇宁自治县投资或申办企业应提供如下基本材料: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企业合同、章程、现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资各方签订的协议(意向)书;投资各方资信证明文件和法律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其他需报送的文件。
    2、申报程序
    国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镇宁投资申办企业,原则上按下列程序审批或转报:     (1)申报立项报告和项目建议书
    受理部门:县发展计划局、县经济贸易局、县乡镇企业局
    (2)申请专项申报
    受理部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环保局、县文广局、县国土局等。
    (3)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受理部门:县发展计划局、县经济贸易局、县乡镇企业局等。
    (4)审批合同、章程、申领批准证书
    受理部门:县经济贸易局、县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申领营业执照。
    (5)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受理部门:税务局、有关银行等。
    3、投资方式
    国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均可选择以下方式在镇宁投资:
    开办合资、合作和独资经营企业;
    开办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合作生产;
    承办开发荒山、荒坡和水面资源;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举办生产企业或进行开发经营;
    依法购买、承包、租赁原有企业,进行自主经营和管理;
    购买企业股票债券和股权,购置房产;
    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