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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溪镇三河社区实施村民自治的工作纪实
新华网 ( 2008-07-18 )
稿件来源: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作者:安汝刚 

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土溪镇三河社区实施村民自治的工作纪实

    

    自2004年第六届村(居)委员会换届以来,土溪镇三河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完全由社区群众选举产生的社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搭建领导班子,国家干部成功从社区中退出,实行村民自治。自开展村民自治以来,社区基层民主建设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农村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生了深刻变化,增强了社区群众的民主意识,社会事业得到了较大发展,社区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发展态势。

    一、坚持民主选举,加强社区班子建设。在2004年、2007年第六届、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三河社区实行“海选”,由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一支政治上坚定、文化素质高、年轻且事业心强的人才进入社区领导班子,在发展农村经济、维护稳定等工作中发挥了主要作用。2004年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被县政府评为“换届选举先进社区”,2008年社区党支部被县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05—2006年三河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被县政府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村”,2007年,土溪禽旺专业合作社被省农业厅表彰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试验点。社区书记、主任曾宇,2006年被县委授予为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被评为遵义市十大杰出青年农民,被共青团凤冈县委等单位授予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被县人民政府表彰为畜牧水产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社区委员杨静被国家妇联等单位授予“双学双比女能人”称号。通过海选民主选举方式,把农村的能人和“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选举到班子中来,加强了社区班子建设,社区组织建设成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堡垒,社区领导干部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头雁”。

    二、实施民主决策机制,实现村民自我发展,共商发展大计,抓好特色产业,壮大农村经济。2005年初,三河社区委员会组织群众召开群众会,共同讨论如何利用社区的集体河流发展养鸭产业,如何筹集资金发展辣椒产业。通过群众共同商议,将集体河流分段承包给能人养鸭,不收承包费;发展辣椒由社区引进公司协助发展,生产投入由公司和社区各垫资一半,收购结束后,由群众将本金还给公司和社区。当年,三河社区就发展了存栏1000羽以上的养殖大户10户,存栏25000多羽,发展50亩韩国单身辣椒。一年下来,辣椒收入亩均达到2500元以上,到2006年发展到500亩。随着种养业规模的扩大,为抵御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三河社区党支部分别组织养鸭户和辣椒种植户召开会议,由种养户推荐,分别在2005年、2006年民主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理事,成立了土溪镇禽旺专业合作社和惠农果蔬专业合作社,制定了协会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购种(鸭苗)、统一技术的跟踪管理服务、统一购销饲料、统一销售,建立了支部+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发展模式,形成产业化经营。在社区建立了年加工600万枚的三家皮蛋加工厂,年育雏孵化100万羽的孵化场一间。在协会成功运作下,2007年三河区11户养鸭专业户实现纯收40多万元;发展特色辣椒500亩,实现纯收入150多万元,仅两产业人均收入达到1180多元。开展村民自治, 村民的发展由村民决定,激发了群众自我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坚持民主管理,实现村民自我服务,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全面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关系到村民自身的实际利益,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群众是建设的主体,用村民自治按照“一事一议”办法,激发村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人翁的作用。 2005年、2007年上干和官庄两个村民组150多户群众创建“四在农家”活动中,在上级组织解决14万元资金的前提下,用“一事一议”办法,群众共投入50多万资金,投工投劳1.3万多个,创建了“四在农家”示范点;创建当中,由群众推选产生“四在农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集资金、财务管理、材料发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工作。水利设施方面,三河社区共有6台水泵灌溉1000多亩良田,每年的维修和管理,采用“一事一议”办法把集体发包山塘的资金600元安排专人负责;2005年上街的2台水泵损坏后,花9200多元资金更换主机,2007上干组的2台水泵损坏后化11000多元资金更换主机,采用“一事一议”办法,按承包人口均摊,由群众共同出资更换水泵主机,确保水泵的有效使用。2007年上干组群众为清理干沟河的河床,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按现有人口分摊,每个劳动力出5个义务工,外出务工劳动力按每个劳动力40元补齐义务工,共出工2000多个劳动力,外出务工的6个劳动力共出资1300多元;开六轮车的按一个劳动力一天的工天,开三地车的按一天2个劳动力计算,村民负责车的基本油费。在沟渠维修方面,每年社区负责石粉和水泥投入2000多元,群众投工投劳维修沟渠,群众每年投工投劳300多个。街道卫生管理,每年在卫生费支出近3万元,政府适当补助1万元,各单位部门赞助8000多元,下差卫生费由社区组织村民代表开会集体决策,街上居民户每户每月收取3元,门市部每户每月10元,餐饮行业及摩托车维修户每月20元,弥补资金缺口;对上干、官庄和街道下河道路公共部分卫生,由群众推荐享受低保待遇的群众负责清扫;对于街道40盏路灯管理,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每月每户交1元电费,解决电费。农村殡葬改革,社区结合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群众召开会义,采用“一事一议”办法,规划公墓,并从2007年9月1日起,对社区范围内的村民死亡遗体实行火化;自2006年9月1日实行殡葬改革以来,共死亡10人,且有5个死亡遗体实行火化,全部葬入公墓,群众没有任何意见。构建和谐村寨、维护社会秩序,运用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办法,对不参加群众会的群众处罚10元现金,由组长收取,在下一次在群众会时用于买烟和酒;不团结邻里的农户,在大事小务方面其他群众不帮忙,社区范围内的居民户连续三年都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和治安模范户的,每户奖励100元等方面制定了《寨规民约》,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使群众言行有规、处事有矩,倡导文明新风尚。自2005年以来,三河社区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2007年上干组被市政法委评为“安全文明村寨”。通过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办法,集中所有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解决了农村群众的实际困难,为群众办好事和实事,提高了群众的自我服务意识,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

    四、实施民主监督,实现村民自我教育,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监督,实现民主管理,规范干部行为,实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社区党支部认真组织群众选举产生60名村民群众代表,代表群众对社区工作进行监督。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街道卫生费收取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并进行监督,督促社区搞好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社区干部的工作,听取社区的工作报告,减少社区在工作决策中的盲目性,监督干部的工作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07年8月,三河社区开展“点题”公开,将社区的收入和支出(包括街道卫生费的收支、计生社会扶养费的收支),计划生育证的发放、计划生育对象的手术落实情况及民政救济发放等方面的情况向群众公布,社区干部就工作开展情况向70多个群众代表进行述职,接受村民的监督,接受群众的测评。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贵州分社  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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