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大方县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小组,对县医院等3个定点医院和阳光大药房等8个定点药店的服务质量、就诊管理、药品价格、网络管理、购药管理、费用结算等进行年度考核,对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划拨10%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并予以通报表彰,对做得不好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