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中心学习组专门组织学习讨论村民自治工作,足见县委对我县对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推进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落实“十七”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体现。
村民自治是农村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发展和引向深入的必然结果,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是破解“三农”问题重要途径。也是我县在“建设生态家园、开发绿色产业”和实施“三化五能”工程过程中的生动实践。
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村民自治作为中国民主政治的“突破口”蕴藏无限的生机和活力,它激励了广大村民的参与热情,确立了村民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地位。我县很多地方在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四在农家”以及党的惠民政策等重大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一事一议的作用,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村出现欣欣向荣的景象。
一、推进村民自治工作要把握的重要环节
在开展村民自治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开展村民自治的前提。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四民主”推行“三自”管理,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1、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标志,就是要把干部的选举权交给村民,选好干部是关键,由村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出村委会班子,要把群众信得过、能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作风好、办事公道正派、有文化、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村委会班子一般3—7人组成。同时要选好村组组长,选好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是村委会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础。一般按10—15户选1名村民代表,每村村民代表总数不超过60人。
2、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关键环节,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的事决定权交给村民。如本村的发展规划、惠民政策、公益事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及资金筹集都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3、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有效形式,就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全体村民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把村民的权力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职责、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和村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性章程,有责任、权力和义务,即治官也治民,有权力也有义务。也是村内最权威、最全面的规章,是该村的“小宪法”。村规民约一般就某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如社会治安、护林、护路、护水、防火、防盗、计划生育等作出规定,作为村民的基本行为规范。在制定时既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也不能和国家法律法规雷同。
4、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有力保证,就是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由村民监督村中重大事务,监督村委会工作和干部行为,民主监督的重点是村务公开,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村务公开必须到组和自然村寨)。
二、把村民置于主体地位是顺推进村民自治的根本
在推行过程中,切忌大包大揽、越俎代庖地推行村民自治工作,这样的村民自治没有生机和活力,最终的结果是养成村民等、靠、要的思想。要充分尊重民意,要大力宣传、广范发动。只有把村民置于主体地位,引导和激发村民参与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热情,充分发挥群众“四民主”“ 三自”作用,让其学会自己走路,变要我自治为我要自治,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培育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孕育民主文化,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提高村民的素质,才能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和谐、健康发展。
三、坚持党的领导是顺利推进村民自治的核心
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 要使村民自治工作得以健康发展,必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因此要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选配好支部书记是关键,配强村级支部班子,村支部既实施对村委会的领导,又实施对村委会的监督。带领村支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定期向该村党员会议报告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开展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村委会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四、制度建设是顺利推行村民自治的保障
村民自治工作能否正常、有序、健康发展,主要靠制度是否完善。因此,必须认真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定村委会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事一议制度、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一经制定,村委会必须执行,同时村支部和村民代表要监督其执行。
五、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几点建议
1、领导重视,各级组织要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以开放的思维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真正做到放心、放手、放权。以发展的视野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做到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用包容的心态对待村民自治工作中的负面影响,如个别村干部不配合工作,不敢正视问题和矛盾,选举中地方势力、家族势力等等。这都是民主建设中的伴生物,民主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2、政策扶持,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开展村民自治村的工作,要在资金、项目、水电路、村庄建设、村干部培训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3、试点先行,先在全县村支两委班子强,有一定群众基础,产业发展较好的村进行试点,精心组织,重点指导,及时总结。
4、机构设置,村设村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各一人,可由国家干部担任,也可由民选干部担任。但不搞一肩挑。村支两委班子以下的干部除妇检员外原则上由村聘任,一聘3年,村委会换届聘任期满或由下届续聘。设办公室、财务室、计生室3人,工资由县财政核拨。
5、提高待遇,要建立村干部激励机制,一是可在优秀村干部中每年确定5%的比例转为事业干部;二是核定基本工资,按任职年限增资,可按任职1—10年,每年每月增资50元,10年以上,每年每月增资30元;三是壮大村级积累,按利润比例增资。
(作者系凤冈县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