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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省编办事业单位管理局副局长龙永常等一行来到息烽县,就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授课,全县197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了培训。
2001年起,息烽县启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对197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核准登记,初始登记工作基本完成。近三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的职责、人员、工作量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全县47.2%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针对这一情况,息烽县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事业单位管理知识,旨在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增强政治素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暂行条例》打好基础。
当天,参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学习了《地方各级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等相关内容。龙永常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监督管理方面、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两个问题进行讲解,指出法定代表人应增强机构管理意识和监督管理意识。
县委副书记、县编委副主任张定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建立事业单位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张定超要求,法定代表人通过此次培训,要全面掌握和了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要求,具体了解事业单位改革现状和发展方向,并按照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要求,认真学习《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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