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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地避免流动人口在本县的计划外生育,全面完成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指标,息烽县于6月26日出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实施意见》指出,息烽县今后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要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其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要建立稳定、高效的流管服务队伍,各部门明确1至2名专(兼)职人员抓好单位计生流管工作;要建立单位流管服务台帐,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实施意见》还明确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即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0%以上,登记准确率达100%,流出人口办证率达100%,流入人口验证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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