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日,凤冈县委书记王贵来到永和镇鱼塘村,调研村民自治情况。在听取永和镇党政领导和鱼塘村支两委对该村的村民自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后,王贵对永和镇鱼塘村的村民自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把永和的经验系统汇总后在全县的村民自治工作中作为借鉴。
在听取镇村的工作汇报后,王贵指出,1998年通过的《村民组织法》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王贵强调,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施行村民自治,让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达到真正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走发展经济之路,让群众监督干部,评价干部,开展村务公开。党务、村务政务公开就是要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要培养农村的先进能人。
王贵要求,永和镇党委和政府在村民自治上下了功夫,方法系统,要写出系统的经验材料,永和经验要在全县村民自治工作中作为借鉴。村民自治要考虑选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选举要彻底,就要选好村民代表,因为村民代表是村民的代言人。村民自治的运转是否良好,就要抓好村里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做好一事一议,把评议权、监督权交给群众。下一步的村务公开要以组为单位公开。对民选干部要从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上去关心。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要在土地流转或者其他方式来壮大。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民宗局等部门相关人员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