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社区工会和社区劳动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4月7日,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的习水县桑木镇农民张斌来到红花岗区官井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站投诉:他在某建筑工地打工期间,包工头黄某以张斌中途请假等理由,拖欠其工资1740元。
几个月来,张斌找了黄某多次,都交涉无果,听说官井社区居委会有一个农民工维权站,想来试一下,请他们帮助他讨回工资。居委会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宁显政问明情况后,多次和社区工会的同志一起到工地找到黄某,通过宣传《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耐心地说服教育,黄某于4月18日上午来到官井社区居委会当面把拖欠张斌的1740元支付给了他。张斌得到工钱后非常激动,热泪盈眶地说:“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血汗钱就完了,是你们维护了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社区劳动保障和社区工会是我们的知心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