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从江县选送的《珠郎娘美》、《瑶族医药》、《侗族大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四个项目分别被列为民间文学、传统医药、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和传统技艺(传统手工技艺)四大种类的保护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这次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是经国家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在全国申报的2540个项目中经过认真筛选认定的,其中新入选项目564项,扩展进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134项。
此次该县《珠郎娘美》、《瑶族医药》、《侗族大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四个项目的入选,必将为该县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全面做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为弘扬中华文化,推动少数民族地区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起到积极作用。
另悉,该县高增乡高增村吴仁和、小黄村贾福英、潘刷银花、潘刷立仙等四位民间艺人于日前分别被评为贵州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这次评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全省共有93位同志被评选,其中黔东南州有42人,该县吴仁和被评为侗族大歌歌师及戏师,贾福英、潘刷银花、潘刷立仙被评为侗族大歌歌师。(石皓 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