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水城县人大常委会总结近年来的具体监督实践经验,针对不同的情况,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四个结合,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首先是注重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依法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行进行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其次是注重把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相结合。对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春耕生产、林权制度改革、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基”教育、人口与计生、通乡油路通村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煤炭资源整合等工作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再次是注重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视察、执法检查相结合。通过执法检查、信访、视察、调研等各种途径,把反映出来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新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乡镇“两基”教育贷款数额大、乡镇政府无力还贷、部分乡初中生辍学率高、控辍保学难度大、扫盲工作力度不够、因采矿引发地质灾害对农民的赔偿低等等重要问题,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以推动有关部门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最后是注重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中安排的初次监督议题,在逐一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后,为促进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要求“一府两院”书面报告办理落实结果。各委室对所联系的部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办理落实情况,确保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以达到实际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