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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6月23日,望谟县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采取五条措施狠抓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这五条措施是:大力宣传《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船员集中开展防汛常识、防汛应变措施和程序的培训教育;切实加强对渔船、自用船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船舶操纵、系泊、救生设备,港口、码头系靠和照明设施(包括船舶因防洪需要临时移泊地或锚地)检查,严格检查船舶配员、船员实操能力以及掌握船舶应变部署的熟悉程度;认真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组织督查。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重视不够,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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