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

 
2008-06-26 09:11:40
作者:陶 坤
 

    日前,为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受益范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赫章县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一是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原来75%上调为80%;二是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每人每次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60%上调为65%;三是县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每人每次起付线由原来的200元下调为1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上调为55%;四是地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每人每次起付线由原来的300元下调为2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上调为45%;五是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每人每次起付线由原来的500元下调为3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上调为40%;六是外出务工人员因急病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每人每次起付线由原来的500元下调为300元,超过按30%的比例予以报销;七是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住院期间困病情需要转诊的检查费用,按所到医院级别报销比例报销;八是筹资时尚未出生但孕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生儿,在产后42天(含42天)内因疾病住院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相应范围予以报销;九是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为3万元。

来源:毕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