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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为灾民重新规划修住房。
望谟县灾后重建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从6月20日起启动实施。
在“5·26”洪灾中,该县共倒塌民房388栋,被洪水淹没浸泡成为危房的201栋,因地质隐患灾害急需搬迁的有110户,县民政局已将这些受灾农户的房屋纳入重建对象。在房屋重建没有竣工投用前,该县通过“亲帮亲、邻帮邻”,安置了83户455人;搭帐篷安置了280户1316人;政府补助资金,灾民自已搭建简易帐篷安置了25户148人,基本解决了受灾户的临时居住问题。
按灾后房屋重建方案的要求,该县新建民房为砖瓦结构以上,建筑面积每户不少于60平方米;对因灾倒塌的房屋,或因泥石流冲垮、压埋致使房屋毁损严重,洪水淹没房屋长时间浸泡变成危房不能入住的每户补助2万元;因地质隐患搬迁的每户补助1.5万元。重建方式由群众自建,政府根据进度分期补助。安置点选在水、电、路“三通”的区域,方便群众恢复生产生活,避开可能发生各类自然灾害的地方。为鼓励农户在年底前建好房屋,该县还制定了有关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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