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冈县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推荐提名凤冈县人事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的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我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名中的民主,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凤冈县委关于科局级重要岗位公开推荐提名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推荐提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推荐提名的职位:
凤冈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1名。
二、公开推荐提名的职位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公开推荐提名凤冈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人选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所明确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
2、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备干部身份,现任正科级实职的领导干部且三年以上(2005年6月30日前任正科级实职的领导干部);
4、2005年、2006年、2007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符合上述条件的干部男女不限;
6、本次公开推荐提名面向全县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且属县委管理的干部。
三、公开推荐提名的原则
根据《中共凤冈县委关于科局级重要岗位公开推荐提名的暂行办法》规定,本次公开推荐提名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5、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原则;
6、“谁推荐谁负责”原则。
四、公开推荐提名的程序
1、凡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干部均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干部自荐和个人举荐的形式进行推荐;
2、推荐单位和个人(含干部自荐人)均要填写《公开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登记表》;
3、组织推荐的要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个人举荐的要有举荐人亲笔签名,干部自荐的要有本人自荐材料;
4、由县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5、对经资格审查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严格按照《中共凤冈县委关于科局级重要岗位公开推荐提名的暂行办法》第四条第4款、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五、公开推荐提名的时间
公开推荐提名从2008年6月20日起至2008年7月5日结束。
六、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监督
为了加强对本次公开推荐提名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公开推荐提名科局级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人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贵(中共凤冈县委书记)
副组长:王全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卫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蔡珑宾(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陈世辉(县委办公室主任)
黄晓放(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范 强(县纪委副书记)
田应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冲(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组织部, 由黄晓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胜川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本次公开推荐提名工作由凤冈县纪委、监察局全过程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52-5221942
七、本次公开推荐提名工作由中共凤冈县委组织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详情请与中共凤冈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
联系电话:0852-5227022
特此公告
中共凤冈县委组织部
200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