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明区出台了《中共南明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员制度》(试行),将聘用部分老干部作为干部监督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据悉,干部监督员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政治素质好,能坚持工作的乡科级以上在职或退休的部分党员干部,名单从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德高望重的老领导中产生,由区人大党组、区政协党组和区委组织部推荐,报区委研究审定后,由区委组织部颁发干部监督聘书。
干部监督员通过采取查阅材料、会议谈话、收集群众意见、提出整改意见等形式,对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将及时了解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馈监督意见,提出工作建议;监督乡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现实表现;收集整理对乡科级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履职能力、生活作风及廉洁自律的意见、建议和社会舆论情况;对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和组织人事干部作风进行监督、评议,对干部考察组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区委或区委组织部责成有关单位调查核实的重要问题;协助做好有关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解释工作,并在每半年召开的干部监督会议上进行研究和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