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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今年,赫章县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召集人会议制度。由召集人会议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及重点企业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除重大事项外,一般问题、日常事务由召集人会议协调解决,涉及企业改革、资产处置、重大资金项目等问题提交县长办公会或县委联席会讨论决定,并将重大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二是成立赫章县重大项目督查组和重大项目监督组。重大项目督查组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委、政府督查室干部为成员,负责随时对重大项目建设召集人会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调度。重大项目监督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检察院、审计局、监察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召集人会议工作中,部门及部门干部不落实的情况进行监督调查,按一票否决的要求提出处理意见。三是建立周工作汇报制和重大项目月汇报制。由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将每周工作情况和联系、分管重大项目每月进展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县委、政府汇报,并针对存在的困难或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汇报材料由有关部门汇总后统一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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