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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部署"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
新华网 ( 2008-06-18 )
稿件来源: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作者:蒙永文  

    6月10日,红花岗区召开“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动员会。会议宣读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示范县批准文件,向红花岗区授予“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铭牌,对下步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陆蓉、金海燕、李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张鹏,区领导王萍、金风、张文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是一项事关大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系统工程。会议强调,红花岗区食品安全工作具有明显特点和优势:一是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大事来抓;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有力地推动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三是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三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四是红花岗区食品安全工作基础扎实,为取得新突破和再上新台阶创造了条件;五是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红花岗区顺利地逐级申报了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工作方案。会议要求,要按照省、市、区食安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断开创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为红花岗区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做出积极的贡献。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陆蓉代表省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红花岗区获得“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表示祝贺,并表示将全力支持红花岗区开展“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陆蓉还介绍了我省水城县成功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经验。

    动员会上,副区长金风与创建单位代表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金风要求,要站在关注民生、全力构建和谐红花岗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功。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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