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惠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五个狠抓”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为惠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每年都根据中央及省、州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县的实际,有重点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规定;狠刹了婚丧事大操大办和借搬迁、子女入学等大办酒席收敛钱财的歪风;坚决制止用公款旅游的行为;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对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非专职驾驶公车的行为进行清理;落实党员、干部不准参与赌博的规定;继续贯彻落实严禁“跑官要官”规定;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进一步贯彻执行州委的“十个不准”和州政府的“八个不准”等有关规定。
狠抓案件查处工作,通过加大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震慑力,为惠水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扫清障碍。2006年至2007年,两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59 件,立案76件,结案 74件,给予党纪处分61人。通过信访初核和案件查办,挽回经济损失近 60万元 。
狠抓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重点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治理公路“三乱”、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等,同时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为契机,结合效能监察狠抓部门及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形象。
狠抓源头治理工作,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推荐提名、考核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财政制度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成立了会计结算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部门预算制度,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并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并实施了服务承诺制、述职述廉制、干部离任审计制等。
狠抓作风建设,按照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整体要求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紧抓住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根本问题,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等问题。通过开展“五查五问”、“千名干部下基层”等活动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