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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望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参加生育保险单位职工产生的生育住院费进行首次兑现。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医疗保健,规范生育保险管理,根据《黔西南州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望谟县委、县政府于今年年初,在全州率先启动了全县职工的生育保险。
截止6月6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有147户,参保职工4776人,征缴生育保险费31万元,发生生育保险共7例,产生的生育保险住院费共计6612.9元。其中一例是参保单位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产生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保险待遇职工的50%支付。6月3日已兑现首例生育保险待遇1099.05元,其余已申报生育保险住院费单位的职工,将在近日内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全部兑现到参保单位职工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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