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四措施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保驾”
新华网 ( 2008-06-06 )
稿件来源:江口县委宣传部、县纪委 

    为使救灾资金、物资能如实并及时送到灾区,江口县采取四项措施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撑起了“保护伞”。

    一是确保救灾款物合理规范募集。“5.12”地震发生后,该县委、政府迅速下发《关于开展“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全力做好支援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规范接受捐赠行为,确保所募集的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并符合捐赠人使用意愿。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严厉打击非法募捐、骗取民众钱财的诈骗行为。二是严格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接收、筹集、划拨等管理办法,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账目清楚。三是提高救灾款物募集管理的公开透明度。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利用县有线电视台,定期公开救灾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去向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四是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成立了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组,对全县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截止到日前,该县所有募捐到救灾资金、物资正有条不紊送往灾区,该县纪委、监察局未接到任何有关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和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等行为的举报电话。

    作者:陈明祥 代远志

























资料来源:江口县委新闻信息中心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中共江口县委 江口县人民政府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9号
联系电话:0851-6909713  0856-6621003 广告:0851-6909713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