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给乡镇财政支出戴上“紧箍咒”
新华网 ( 2008-06-03 )
稿件来源: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松桃苗族自治县为适应新时期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及财税体制的变化,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保证乡镇基本支出,维护基层政权稳定,松桃县对辖区内28个乡镇的支出基数进行了确定,按照2008年1月在册人数和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标准,对乡镇的运转经费(包括小车经费、会议经费、接待经费、人员运转经费、其他投入)和专项经费进行合理规划。

    其中,小车费:每个乡镇按配置2辆小车为包干基数,每辆经费2万元;会议费:各乡镇人代会及党代会按乡级人大代表每人200元计算,然后按总人口每人0.5元计算安排;接待费:各乡镇基数2万元,然后按财政供养人员每人230元计算安排;公务费:主要是指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安排对象是本级财政供养的在职人员,各乡镇每人1200元;其他投入:指对农业、计划生育、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经济投入,各乡镇按总人口每人2元计算安排。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包括村级投入、“整脏治乱”专项经费等。村级投入:对现行政村(居委会)的运转补助(含村干部报酬),按每乡镇基数4万元,国土面积每平方公里65元,总人口每人9.5元,三个因素计算补助金额。“整脏治乱”专项经费:按集镇总户数、集镇总人口和街巷总面积确定补助资金,该项资金根据创建办每季度对各乡镇考核情况进行拨付。

    作者:黄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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