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4日,毕节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傅煜受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青年联合会的邀请,出席了在省军区第二招待所召开的“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贵州青年群英会”。这是傅煜继获得省司法厅首届“全省十佳办案能手”、“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团中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二家单位给予的“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个人表彰后,获得的又一次殊荣。
作为一名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能被安排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岗位上,从事法律援助事业,对傅煜来说,是一份十分光荣而神圣的职业。自市法律援助中心1999年成立以来,傅煜就坚守着这份信念,围绕着全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埋头苦干,不求索取,兢兢业业地完成一系列工作、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
近十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全部日常事务,来信来访来电接待登记、案件受理初审登记指派、法律文书的办理填写、案件办理进程跟踪、质量监督、案件卷宗检查归档、案件补助款的发放、每年每月的报表、总结、事迹材料及其他相关的文件、调研文章的撰写等,大多出自傅煜之手。面对繁杂沉重的工作,傅煜总认为这是自己应当做的,只要能做,都要按上级部门及领导的要求按时完成。
在完成其他行政工作的同时,傅煜还不忘加强和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通过多年的锻炼和学习,具有了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办案能力和工作能力在全市范围内都有一定的影响。通过自学和系统培训,傅煜完成了从中文专业到法律本科专业的过渡,在2005年取得了法律本科的学业证书。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两大块主要内容:一是制度建设和规范,一是办理或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制度建设和规范方面,傅煜亲自草拟了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的所有规章制度,并通过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各项工作内容均落到了实处;在办理或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方面,傅煜深刻地认识到,案件的顺利办理来自于管理制度的规范有序和法律援助人员良好的素质,无论是他亲自参与办理的2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还是指派办理的所有案件,均未发生错案或被援助申请人投诉的情况,且案件办理数量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按10%以上的比例递增,仅2007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受理了156件法律援助案件。
在案件办理中,傅煜总能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执业纪律,坚持按工作规程办理各项事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旦受理的案件,总是认真地履行代理职责,认真调查收集证据,理顺法律关系,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充分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提供较好的法律帮助,甚至不计报酬代价地完成好工作职责。2002年中,我市及全省范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助款尚未得到落实,但当年傅煜就毫无怨言地办理了指定辩护案件45件,办理案件并没有因为无报酬而跑形式、走过场,反而是认真履行职责,会见被告人、查阅卷宗材料、分析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有力地提出辩护意见,该工作态度得到了人民法院法官的高度评价。在民事案件中,近年来傅煜多次赴云南、广州、浙江等地为农民工办理追索工伤赔偿的案件,为他们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积极维护了农民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2006至2007年,傅煜带团办理了发生在阴底乡的“8.14”重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案,取得了成功,为近30名死伤者及其家属争取到了赔偿,减轻了党委、政府的压力。今年元月凝冻期间,傅煜参与了为23名农民工追讨欠薪2万余元的案件,深受农民工朋友的好评,元月28日,这23名农民工自发组织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市法律援助中心,上书:“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相信党的政策,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正是因为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积累,傅煜除了完成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外,还参与了市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组,为市人民政府的一些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并亲自代理了一些诉讼事务。案件代理过程中,傅煜总是本着对政府高度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政府的形象和合法权益。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中青年干部、副科级干部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班中,傅煜主要担任法制知识的讲课的主讲,并先后在全市中小学校上法制课达60余场次。近几年来,涉及各职能部门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或招聘考试中,涉及法律知识内容的,傅煜都被安排担负出试卷并批改的任务,从未发生半点漏洞,深受政府相关部门及领导的肯定和好评。从2002年以来,傅煜先后被抽到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全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工作处理办公室、房地产市场整顿治理办公室、遗留问题专案组工作,从法律角度为处理机构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每到一处,傅煜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履行职责,深受领导及同事们的好评。
“只要在心中树立起坚定的信念,就得一如既往地全身心投入,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这是傅煜的人生信念。其实,从事法律援助近10年来,傅煜就是凭借这一信念,默默工作,沿着他的青春无悔维权路,昂首向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