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在线  |  文件公告  |   报道凤冈  |   西部茶海  |  生态家园  |  特稿专递  |  人物专访  |  乡镇新貌   |  行业风采
   论坛  |  社会法制  |  商贸往来  |   服务热线  |   群言民声  |  推荐阅读  |  视听凤冈  |  图览凤冈  |  风情名胜   |  艺丛文荟
凤冈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公民旁听制度
新华网 ( 2008-05-15 )
稿件来源: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作者:苏概文 何 建 

    为了进一步密切县人大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便于公民了解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能力,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5月14日,凤冈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满票通过了《凤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暂行办法》。

    公民旁听制度遵循公民自愿申请原则,由主任会议按申请顺序确定5名本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旁听会议。旁听公民可以在分组会议上对审理事项发表意见,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根据议程需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可以组织召开公民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贵州分社  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免责声明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9号 贵州省凤冈县龙泉镇体育街34号 电话:0851-6909713 0852-5223311

邮箱: tangli@xinhuanet.com           lsfg123@163.com

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