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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云岩区获悉,为了加强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纪律建设,该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制定了“十不准”禁令,如有违禁者,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十不准”禁令要求城市执法者不准在执法纠章中打人骂人,不准私设摊点,不准以罚代收,不准罚款不开票据,不准着装不整执法,不准上岗不作为,不准酒后执法,不准工作时间进入网吧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准违反执法程序执法。此外,执法大队还归纳了行政不作为的种类。
如果执法人员违反了“十不准”禁令和行政不作为,执法大队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分,轻者作待岗处理,进行学习,重者将进行退职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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