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 西 南
 
 
黔西南州法院检察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新华网 ( 2008-05-09 )
作者:彭高琴   稿件来源:黔西南日报 

    4月29日,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就全州两级法院启动实施和全面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集中动员和安排部署 。

    为保证活动卓有成效开展,州中级法院制定印发了具体实施意见,成立了以院长赵福全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将活动开展分为组织动员、分类学习讨论、总结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法官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信念,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论水准、有法学素养、有洞察能力、有坚定信仰的职业化法官队伍,推动全州法院工作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为把活动开展与法院各项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使大学习、大讨论的过程,成为拓展思路,完善措施,强力推进实现新形势下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过程。一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在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取得新的成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宽严适度、罪刑相宜,使刑事犯罪得到依法惩治;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调节社会关系,消释利益冲突,使合法权利得到切实维护;把服务改革作为重大职责,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进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不断得以化解。二要更加注重维护公平正义,在增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社会和谐,在工作部署上着眼于社会和谐,在司法实践中致力于社会和谐。认真做好诉讼调解、辨法析理、判前释法与判后答疑工作,尽最大努力营造和增加尽可能多的和谐因素。三要更加注重关注和改善民生,在公正司法保民生方面取得新的成效。致力于司法公正的维护和实现,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审慎解决和处理教育、就业、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案件,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四要更加注重素质养成,在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以职业化建设为着力点,探索建立和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体制、办案激励机制、法院抚恤制度和困难救济基金制度;建立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模式,着力增强法官善于用发展、联系、辩证的观点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谭诗久 本报记者 彭高琴)

    又讯 近日,州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为在全州检察机关迅速、深入、扎实地开展好这项活动,州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万庭祥为组长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并于4月22日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

    全州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论水准、有法学素养、有洞察能力、有坚定信仰的职业检察官队伍。为把活动开展与检察院各项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强力推进实现新形势下检察院工作创新发展的过程:一是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牢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主题,始终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进一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深刻把握党的十七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明确思路、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照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的讲话要求,解决好工作中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解决好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三是进一步推动检察队伍建设。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整个活动分动员部署、学习培训、组织讨论、查摆整改、考核总结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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