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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效果好
(2008-05-08 17:20:39)
作者:廖鑫  来源:湄潭县对外宣传中心  

    5月8日,贵州省委政法委维稳处处长徐铭一行在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来到湄潭,就该县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的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在全面了解了湄潭县推行这一制度的情况后,徐铭一行充分肯定了该县在推行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并认为湄潭县在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后效果好。同时,徐铭一行也提出了工作要求。

    据了解,为了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真正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尤其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更加主动和超前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在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支持下,湄潭县于2006年下半年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在认真分析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复杂成因的基础上,广泛借鉴其他地方成功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湄潭县情,于2007年4月在遵义市率先推行了《湄潭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转变的工作机制。

    该制度规定,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在实施重大事项之前,都必须组织专人对该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测,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并先期进行化解,同时拟写《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报告》报分管该事项的县领导初审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县维稳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将审定意见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该重大事项。

    该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并被国家、省、市、县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等。

    评估主要从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施或出台的前提条件、涉及的环境保护问题、对社会治安的影响等方面进行。

    为确保该项制度在全县全面推行,县委、县政府将实施重大项目的部门和乡(镇)执行这一制度的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明确将对不认真履职尽责、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

    这一制度推行之后,县城开通公共汽车营运、浙大文化广场建设拆迁等事关大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在实施之前,都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测,并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隐患先期进行预防和化解,制定相关工作预案,使维护稳定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有效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以上几个项目在实施后均无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推进平稳。同时,该制度推行之后实施的重大工程和项目未引发大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