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黔西南州新建了965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实现了村村有活动场所的目标。全州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较好地发挥了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学习、工作、议事以及其他活动的综合阵地的作用,但在村级整合和村“两委”换届后,少数村对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到位。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州委组织部于4月底制定了“三个进一步”措施,以加强村级组织场所的管理和使用。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二是进一步严格管理,把《黔西南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办法》各项规定落实到位,《管理和使用办法》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内部配置、外部设施、资产管理、阵地使用、组织领导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定要严格执行。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各村级党组织每月要对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一次自查,各乡镇党委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各县(市)委组织部、顶效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每年进行一次督查。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否存在买卖的现象;是否存在挪用、侵占的现象;是否存在非法租赁、租借的现象;是否存在利用活动场所搞封建迷信、赌博等坑骗人民群众的现象;是否存在利用活动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活动;对活动场所各项资产管理是否制定了制度并落实到位;人民群众对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是否满意等。对于督促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整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特别严重的问题,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与同级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后进行处理;督促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现象,要移交司法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