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 西 南
 
 
黔西南州民族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华网 ( 2008-05-06 )
作者:贺万华   稿件来源:黔西南日报 

    去年以来,黔西南州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央、省的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从2007年起,设立州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每年不少于100万元,州级民族工作经费由2006年的41万元增加到80万元。二是认真抓好民族文化工作。充分发挥布依学会的作用,举办了“2007中国布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开发论坛”,邀请专家、学者集中研究以“布依族服饰文化”、“铜鼓文化”、“八音坐唱古乐文化”为主题的布依文化的继承与创新问题;抓好布依“五宝”(八音坐唱、布依戏、小打音乐、削肖贯、铜鼓文化)和布依服饰、布依医药文化的继承、创新、弘扬工作。大力挖掘、整理、弘扬民族文化,积极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全州有12所学校开设了民族文化课;认真抓好少数民族古籍的收集和整理,聘请34名专家、学者开展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共收集布依族古籍条目687条、苗族古籍条目130余条;抓好民族教育工作,推进民族地区“两基”攻坚,并在项目扶持上对“两基”攻坚县给予倾斜,抓好少数民族寄宿制班、双语教育和布依语教学师资培训;抓好少数民族体育工作,组织参加全省第六届民运会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五金、五银、六铜的好成绩。三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针对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领导班子和业务人员变动大的情况,及时举办了全州民族经济工作培训和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全州各县市民宗局班子成员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选派县市党政领导和民宗局新任领导分别参加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省委统战部、省民委举办的民族、宗教业务培训班学习,使他们尽快熟悉新时期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提高工作能力。同时,还在州委党校开设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培养少数民族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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