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湄潭制定出台了《乡(科)级领导干部实绩登记制度》,这是湄潭今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体系。”湄潭县委组织部部长贺玲这样概括了制定这一制度的目的。实绩登记的对象为县委管理的乡(科)级实职领导干部,登记的内容包括主要工作实绩、能反映个人在特殊任务面前的现实表现材料或鉴定材料、能反映个人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外出学习培训心得体会等四个方面。单位正职报分管或联系的县级领导进行审核,单位副职先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再报分管或联系的县级领导审核后,统一报送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与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群众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抽查对领导干部实绩进行确认。
“领导干部实绩登记制度的推行,对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湄江镇党委书记冯俊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