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至4月30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全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展开全面清理整顿,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非法收购点一个。
4月23日,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地“三电”办2008年打击“三电”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威宁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及《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展开全面清查。4月23日至30日,共清查全县11个废旧金属收购点,检查中未发现任何收购涉及“三电”赃物的行为。4月24日,在检查草海镇鸭子塘村(老砖瓦厂处)张某的收购点时,因张某未按有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而被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
在此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中,民警针对业主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专项行动从根本上封堵了“三电”违法犯罪的销赃渠道,为确保威宁县电力、广播和通讯设施的安全畅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