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言率领的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黔西南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气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对黔西南州在“一法两条例”的贯彻执行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黔西南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努力加强气象预报、灾害预警等工作,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永光,州气象、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副州长陈文发向检查组专题汇报了黔西南州贯彻执行“一法两条例”工作情况。
“一法两条例”分别于1999年1月1日、2000年1月1日、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在“一法两条例”立法前或未实施前,州人大、州政府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对“一法两条例”的有关条文进行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上报省人大。“一法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黔西南州又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一法两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法两条例”在黔西南州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有效地促进了黔西南州气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气象为全州经济建设、防灾减灾、服务“和谐黔西南”建设成效越来越显著。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兴仁县国家基准气象站、兴义多普勒雷达站等地进行检查,听取了州政府和兴仁县政府关于“一法两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检查组认为,黔西南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法两条例”的贯彻执行,全州气象事业发展迅速,基础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得到了完善,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气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检查组指出,黔西南州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同时也是全省雷害活动比较频繁的地区,气象工作至关重要。检查组希望黔西南州切实加大气象工作力度,把气象工作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三农”工作、关注民生的重点来抓,充分发挥气象工作的优势,切实做好气象预报、灾害预警等工作,努力为全州的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