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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毕节市物价局获悉,正值春耕之际,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稳定和降低化肥等农资价格,毕节市物价局采取措施、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监管,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化肥流通环节价格监管,对化肥批发、零售环节实行差率控制。
二是加强对化肥价格的监测。及时了解化肥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合理引导市场供求。
三是强化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对毕节市范围内化肥出厂、批发、零售企业和经营站点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尿素、磷肥二铵等化肥生产企业不执行政府规定出厂指导价、超出政府规定出厂价上限报价,化肥经销企业不执行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化肥生产、经销企业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程序,不执行种子、农药等农资价格干预措施,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涨价或进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资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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