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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城区及乡镇集镇“门前三包”责任状
新华网 ( 2008-04-14 )
稿件来源: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作者: 

凤冈县城区及乡镇集镇“门前三包”责任状

凤冈县整脏治乱办公室

    为加强县城及乡镇集镇“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 “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要求,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

    一、“门前三包”对象:县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商业经营户,出租房使用户及乡镇集镇沿街单位、居民(村民)住户、商业经营户、出租房使用户为“门前三包”责任对象,单位法人、居民户主为“门前三包”责任者。

    二、“门前三包”责任:包卫生、包市容、包绿化管理。一是门市部经营者,负责门市部内外清洁管理,垃圾随产随清,有责任监督管理门前行道树、市政设施不遭受损害,不乱晾衣物,不在人行道上堆放货物、设摊娱乐影响行人通行;二是社区居民住户自觉爱护公共区域卫生,禁止在楼梯间或公共通道堆放杂物,禁止在临街阳台堆放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严禁向窗外扔垃圾,自觉接受小区物业管理,不在公共场地搭棚建亭;不准把宠物带进公共场所;不准在公有空地或绿化地上培植花卉盆景、晾晒衣物。三是县城区居民住户、城乡结合部的居民住户必须按时(早上6:30-8:00,晩上6:30-8:00)倾倒垃圾,垃圾必须入屋入桶入坑。

    三、“门前三包”管理:一是县城及乡镇集镇各社区负责本辖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的宣传与实施,对不按责任状规定落实的责任者,可依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进行处罚;二是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和各乡镇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状的实施进行监督,配合社区管理人员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状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罚;三是县对外宣传中心、县电视台负责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曝光,并收集典型案例;四是“门前三包”责任对象在自己“三包”责任区内,有义务对违反“三包”责任制的人和事进行劝阻纠正,必要时可通知管理和监督单位到场予以处理;五是新租房户要在租房五日内主动到管理部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六是全县居民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状行为均有监督和检举的权利,对检举情况属实,有具体责任单位或个人的,管理单位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编号:

    三包责任人 签字(盖章):

    责任人居住地:

    联系电话:

    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管理单位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监督单位举报电话:

    县整治办5229339     县城管局5222429

    县卫生局5221766     县工商局5222457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贵州分社  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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