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提高纳雍县曙光乡烤烟种植水平和烘烤技术,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烟农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该乡近日出台了烤烟生产工作相关奖励扶助措施。
在烤烟生产过程中,由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烟草站相关技术人员共同组成了曙光乡烤烟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村进行检查量化评分,检查内容为该环节中的技术规范和时间要求,每次实行百分制,年终各环节工作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面积产量完成乡下达任务100%及以上的村,按完成数每亩奖给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14元。对工作不力,面积不实、环节综合得分低于95分或完成产量低于100%的村,扣罚村干部2个月、包村干部、包村领导第12月工资总和乘以该村任务数占全乡任务数比例的金额。均价达全县平均水平,收购总量达乡下达计划100%,奖给烟草站5000元,每超计划一担另奖6元,按完成数每亩奖给乡分管领导1元,未完成计划收购总量罚烟草站2000元,乡分管领导1000元。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每担给予烟农98.3元的产前投入扶持,30元的产后煤炭补贴,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烤烟生产保障措施及重灾补偿政策。
该奖励扶助措施出台后,有效激发了烟农的种烟热情和种烟积极性,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