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积极为转移就业农民提供服务
(2008-03-24 10: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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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天柱县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为转移就业农民提供五项服务。

    一是提供用工信息服务。积极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联系,了解用工需求,有计划的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转移。目前全县共8.6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就业。

    二是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根据劳务市场需求,通过阳光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外出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了就业能力。目前已培训农民工21300余人,实现就业18000余人。

    三是提供维权服务。在天柱民工集中的广东省东莞市设立办事处,全面负责维护在广东务工的天柱民工合法权益。司法、劳动等部门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2007年共免费为天柱民工维权75起10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3万元。

    四是提供留守人员帮扶服务。大力开展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帮扶结对活动,由镇村干部、党员与留守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使留守家庭“少有所学、少有所管、老有所帮”。在年初的雪凝灾害期间,及时明确全县留守人员2580户3745人的监护帮扶人员,帮助他们员安全过冬,使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在外务工。

    五是提供回家创业服务。积极鼓励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及时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创业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将天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在外务工回家创业人员,积极投身家乡经济建设。

 
 
来源: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