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柱县采取六项措施抓好灾后民房重建。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天柱县灾后民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天柱县2008年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对全县灾后民房重建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实行尊重受灾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灾后民房重建工作原则。
三是落实资金,积极向上级反映灾情,争取灾后民房重建资金,目前已争取到灾后民房重建资金75万元。
四是结合实际制定补助标准,对阵因灾房屋全倒分散重建重建户按每户5000元给予补助,部分倒房户按每户2500元给予补助,损坏房屋按每间200元补助,集中建房户按每户1-1.5万元给予补助。
五是把灾后房屋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灾后房屋重建规划、选址时充分节约利用土地,综合考虑“路、(沼)气、厕、绿(化)”的配套建设。
六是努力提高民房建设质量。在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用电线路布置和饮用水源5大环节充分考虑房屋安全性,选址由建设、国土部门实地考察,建设部门派出技术员现场为建房房提供技术指导,努力提高民房建设质量,大力提高房屋的防灾抗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