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兴仁县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兴仁汽车站公共厕所违规乱收服务费。在消协的努力下,兴仁车站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了处罚。
郑德华等16人是本县外出务工的农民,他们于3月13日在汽车站购买了16张当日兴仁至深圳的客车票,因客车晚点,被迫滞留在车站等车。滞留期间,郑德华等到汽车站入厕,虽出示车票,但仍被收取每人1元的入厕费。此事让他们非常气愤,集体到兴仁县消协进行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立即来到汽车站进行调查,只见在公厕入口处,赫然挂着“请驾驶员出示证件,持当日车票的旅客免费入厕”的提示牌。一听说消协人员在调查公厕收费情况,在车站现场就有乘客拿着车票前来反应,据一位叫周开华的年轻人说,他也买了车票,仍被收取1元的入厕费。公厕管理人员对其收费情况进行了辩解。消协人员指出,为规范价格秩序,方便旅客,维护价格政策严肃性,国家计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重申禁止公共客运场所厕所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其第一条明确规定“禁止铁路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客运码头、民航机场等公共客运场所内公共厕所收费。”其中,将长途客运汽车站内公共厕所免费使用范围限定为“持有当日有效车票的旅客,其他公共客运场所内公共厕所必须全部免费对外开放。”消协人员当场对公厕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并敦促车站领导对此事尽快作出处理。兴仁汽车运输公司非常重视,紧急召开会议,拿出了处理意见:按照公厕管理人员同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规定,汽车站内公厕凭票免费入厕,无票的只能收取服务费每人2角,公厕管理人员的此次收费事件属违规,汽车站决定按照合同规定:对第一次投诉属实的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第二次投诉属实将处以罚款500元,第三次则收回承包权由公司自行管理。决定对该公厕处以罚款200元。